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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MS审核程序
2011-3-26 18:10:15  | 文字【 】【打印


 
1. 目的
    为了验证OHSMS所规定的活动是否符合OHS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标准的要求,以确保OHSMS持续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成效。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OHSMS内部审核活动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批准聘任OHSMS内审员。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年度内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审核报告的批准。
     3.3 安全处负责制定年度内审计划,组织内审组,提出审核组长,审核员名单。
4. 工作程序
     4.1 内审员的资格与聘任
     4.1.1 内审员的资格要求
     a.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b.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评价能力。
     d.接受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e.坚持原则,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
     4.1. 2内审员的聘任
     内审员需经最高管理者正式批准聘用,一次聘任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由总公司重新考核后聘用。
     4.2每年年初安全处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于每年1月底前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至有关单位。一般情况下,每年开展12次内审活动,必要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可增加审核次数。
     4.2.1年度审核计划的内容: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时间。
     c.审核的频次(可根据需要安排)等。
     4.3审核准备
     4.3.1每次审核前,安全处编制“审核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是:
     a.审核的目的。
     b.审核的范围。
     c.审核的依据。
     d.审核组成员及分工。
     e.审核日程安排。
     4.3.2根据受审单位及工作内容,由安全处提出审核组长及审核员人选,审核组成员需由具有内审员资格并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担任。审核组长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4.3.3“审核工作计划”经安全处处长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安全处于审核前5天编号发至受审核单位;
     4.3.4审核组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由审核组长根据审核计划进行分工。
     4.3.5审核组长组织审核员学习有关文件,编制审核检查表,并准备好审核工作记录及审核所依据的资料。
     4.3.6受审核单位收到“审核工作计划”后,如果对审核的日程安排有异议,可在接到“审核工作计划”的2日内与安全处联系,通过协调另行安排;协商后仍不能一致时,由安全处汇报管理者代表予以解决。
     4.3.7审核前受审核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确定陪同人员及所需要的资源等。
     4.4审核实施
     4.4.1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的首次会议,安排本次审核。首次会议内容包括:
     a.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介绍审核组成员,与陪同人员见面,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联系。
     c.确认审核中各次会议的时间,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等。
     4.4.2审核员使用编制好的审核检查表进行审核检查,收集证据,并将审核情况记人审核检查表。
     4.4.3当现场发现问题时,应让现场的工作人员或陪同人员确认;发现的问题应尽早给予口头反馈,以利于纠正。
     4.4.4审核的目的是寻找符合或不符合适用标准、法规及文件的客观证据,审核员不应在任何发现的问题中加入个人的主观见解。
     4.4.5审核完成后,审核员向受审核单位对所发现的问题作一次口头通知,对这些问题将发布不符合项报告或观察项汇总表。
     4.4.6对不符合标准、法规和体系文件的问题下发“OHS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单”;对可能发展为不符合项但尚未构成不符合的问题下发“观察项汇总表”。
     4.4.7按审核工作计划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单位参加,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宣读所发现问题。
     4.5审核报告
     4.5.1审核组长组织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内容为:
     a.审核目的、范围。
     b.审核依据及审核组成员。
     c.审核综述。
     d.不符合项分析。
     4.5.2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安全处在5日内编号发放。
     4.5.3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
     a.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公司有关领导;
     b.受审核单位;
     c.不符合项涉及的相关单位。
     4.6不符合项的纠正
     4.6.1对每一份报告单,由审核员填写“不符合事实陈述”规定期限并下发,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
     4.6.2责任单位要对不符合项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实施。
     4.6.3责任单位完成纠正措施后,经实施人确认签字后将报告单交回审核员。
     4.7不符合项的验证

     4.7.1验证人员在检查纠正措施实施有效后,在报告单的“验证”栏中记录验证情况并签字。
     4.7.2在下次按计划对单位进行审核时,审核员要跟踪检查此纠正措施是否依然有效,如不再有效,则应发一张新的报告单,在表中证明原来发现的问题。
     4.7.3责任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纠正工作,应报告安全处,经调查属实后,由安全处落实考核,必要时应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以协调解决。
     4.8内审中形成的记录,由审核组长移交安全处,安全处按《OHSMS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妥善保管。
 5.相关文件
     …/…/…——1999OHSMS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单
     观察项汇总表
     内审会议记录
     审核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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